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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鑒定建築物是否需要進行建築抗震?
對於工程建設來說,建築抗震性問題是一個既復雜又繁瑣的問題,如果忽視抗震規劃、設計以及施工等任何一個施工環節,都有可能會降低建築的抗震能力,導致無法挽回的後果。因此建築抗震是必須關註的問題。
建築抗震:建築抗震包含二個部分,即建築結構抗震、建築非結構構件抗震、建築機電設備抗震。
建築結構抗震和建築非結構構件抗震起步較早,目前都有了比較成熟的設計及施工驗收規範,而建築機電設備的抗震設防正處於方興未艾階段。
如今抗震支吊架正廣泛應用於機電抗震,抗震支吊架由錨固體、加固吊桿、抗震連接構件及抗震斜撐組成,起到限制機電設備位移,減少震動,將荷載傳遞到承重部位的作用。
如何鑒定建築物是否要進行建築抗震?
1、建設工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需要繼續使用的,或者改變原設計使用功能,可能對抗震性能有影響的,應進行抗震性能鑒定。
2、已經建成的下列建設工程,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或者未達到現行抗震設防標準,且未列入拆除、改造計劃的,應進行抗震性能鑒定:
(1)重大建設工程;
(2)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或者可能影響抗震救災、避難疏散的建設工程;
(3)地震時使用功能不能中斷或需盡快恢復的建設工程;
(4)具有重大歷史、科學、藝術價值或者重要紀念意義的建設工程;
(5)學校、醫院、幼兒園、體育館、劇場、展覽館、百貨商場、辦公樓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
3、建設工程所有權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進行抗震鑒定。需要進行檢測的,設計單位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
4、抗震鑒定結果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需要進行抗震加固和是否存在嚴重抗震安全隱患作出判定。